“坚决支持松元派出所警员依法果断开枪击伤劫匪!”前两天,在深圳宝安区的一座天桥上,出现了由松元厦社区居委会悬挂的醒目横幅,据悉,该社区在其他一些公共场所也挂了类似横幅,以支持上周五辖区派出所鸣枪并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3月20日《南方都市报》)。
这真是一条让人感到触目惊心,浮想联翩的标语。触目惊心是因为从这条标语的强烈语气和决不妥协的立场中,我们不难体会到这个社区居民的心态已经接近某种“战争状态”;浮想联翩是因为我在猜测:那些潜在的劫匪,看到这条标语后会作何感想?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先回答人为什么会犯罪?犯罪社会学认为:社会作为一个统一体,当其内部的分配系统因为物质匮乏或别的原因而不能进行公平分配时,一部分人便会因为其人格缺陷或思想偏执而进行某种犯罪活动,以弥补其在社会分配系统中的欠缺。由于社会资源的相对匮乏导致了分配的不均,从而形成了一些“城市边缘人群”,即那些无固定职业并伺机寻求高层次需求的城市游离人群,这些人通常被认为是犯罪的高危人群。
但是,资源分配的不均并非致罪的唯一因素,社会学大师,结构功能理论的代表人物帕森斯坚持认为:人们最深层的需求不是工具性的客体(包括金钱和权力等),而是认同和尊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人们更渴望得到某种象征的报偿,包括被接纳、被认同,被尊重等等。犯罪人大多是因为得不到应有的报偿,而实施某种报复性行为的,如那些盗窃犯、抢劫犯并非完全是因为他们想得到钱,他们的最终目是要用金钱赢得别人的尊重,以满足他们异化了的虚荣心。
这样看来,劫匪之所以成为劫匪,社会也并不是完全无辜,毫无责任的。犯罪人主要应该被视为社会的病人,而不是社会的敌人!这个区别是很重要的,对病人,社会就应该抱有悲悯之心,取治病救人的态度;对敌人,就只有干净、彻底、全部的消灭之了。
回过头来再看深圳的这条支持开枪的标语,我们就会发现它实在是非常不恰当的,因为它完全撇清了社会在犯罪问题上的责任,同时把那些“城市边缘人群”中潜在的犯罪人,都当成了需要彻底消灭的敌人。
更糟糕的是,这样的标语根本不可能达到标语的制作者所预期的效果,即吓阻那些潜在的罪犯,反而有可能刺激出更多的犯罪。因为那些“城市边缘人群”从这样的标语中读出的信息是,他们已经被当成了枪口前的敌人,因此,合法地被接纳,被认同就是完全不可能的了,既然如此,要想获得尊重,就只能更加决绝地走向犯罪,而且手段要更冷酷、更高超,如果可能,装备也要更精良。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条标语甚至还会使那些尚未落网的劫匪产生很大的成就感——终于成了社会瞩目的中心,这不是很令人自豪吗?能让自己的“敌人”风声鹤唳,这难道不是一种成就吗?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我并不是反对警方对劫匪严厉打击,包括在绝对必要的时候依法使用武器。但作为社会的重要细胞,社区和警方应该有不同的态度。社区应该意识到自己在“城市边缘人群”犯罪问题上的责任,应该明白自己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用敞开怀抱,给予接纳,给予认同的方式来来阻止那些可能走向犯罪的人真的走向犯罪,而不应该用敌视的目光和态度拒人于千里之外。作用力有多大,反作用力就有多大——社区的领导人和市民都应该谨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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