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 2007年03月24日 15:59 |
时评 | (236 阅读)
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为什么在我们的工作中,如此容易出现手段和目的的相互异化?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来看,降低自己的管理成本,同时彰显自己的政绩,是官员的一个本能的冲动,很少例外。但在我们现行的体制下,官员总的来说是对上负责的。一项工作,无论做的怎样扎实,但如果不能转化为能够让上级一目了然的数字,那将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无法被用来向上级展示自己的政绩。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对数字的追逐,往往会代替对工作本身的推动,也就不难理解了。经验告诉我们,中国官员在“出数字”这一点上,与任何国家的官员相比,都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什么样的数字都难不倒他们。 查看全文
以这样一个特征来对照中国现行的科技体制,就会发现彼此之间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院士以“最高科学技术水平称号”的名义高居科技体制金字塔的顶端,其下则是博导、教授以及各种不同等级的职称,还有科研系统中的各级行政官员。中国科技资源的分配,主要是按照这个等级体系分配的,那些最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科研人员,由于往往处于这座金字塔的底部,甚至被排除在这座金字塔之外,而无法获得从事科研活动所必须的资源。 查看全文
这样看来,劫匪之所以成为劫匪,社会也并不是完全无辜,毫无责任的。犯罪人主要应该被视为社会的病人,而不是社会的敌人!这个区别是很重要的,对病人,社会就应该抱有悲悯之心,取治病救人的态度;对敌人,就只有干净、彻底、全部的消灭之了。 查看全文




